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重新启用交通违法采集点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减少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蓝田县迎宾路和312国道蓝田段共三处老旧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重新启用的三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日0时——2022年10月10日24时
启用时间:2022年10月11日0时起
序号 | 设备类型 | 详细地址 | 限速值 |
1 | 测速设备 | 蓝田县迎宾北路(西安多经电力厂器材有限公司) | 60Km/h |
2 | 测速设备 | 312国道1469Km 800m(蓝田县洩湖中学) | 60Km/h |
3 | 测速设备 | 312国道1476Km 920m(陕西高教系统中等专业学校) | 60Km/h |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知。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