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考加分政策对中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政策,掌握加分政策的条款内容对学生的升学之路非常有帮助。本文将会从四个方面对浙江省中考加分政策解读:必知必懂的30条规定做详细的阐述,内容包括学科专项、体育竞赛、艺术特长和品德表现等四个方面。
一、学科专项
1、在初中(初一至初三)三学年中,获得全市联考竞赛班(含语数外三科、单科班或综合实验班)招生计划,并全部完成班级学业要求的学校(含合作办学)的学生, 可按1:1比例按总分加15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加5分。
2、初中三年级各学科单科前10%的学生,每个学科单科加10分。单科前10%的确定以初中三年级各学科总人数为基数。
3、初中三年级各学科总分在年级内前20%(含20%)的学生,可按总分加10分。总分前20%的确定以初中三年级全年级总分人数为基数。
二、体育竞赛
1、省、市级比赛获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6分、4分;县级比赛获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学生可累计各级别竞赛获奖加分, 各项加分以最高加分标准为准。
2、全省、市三年级、六年级集体(团体)项目比赛(组),获得省级以上赛事第一名的,身心健康项目加8分,其他项目加5分;获得市级比赛第一名的,身心健康项目加5分,其他项目加3分。
3、校内、区县学科比赛等各类体育比赛获省(市、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按比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除竞赛获奖加分外。
三、艺术特长
1、参加省级艺术比赛,获奖者优先录取,并作为招生考虑之一。全部完成省五、省育乐(演唱、舞蹈、戏曲、器乐、绘画)竞赛任务的小学生,加5分;全部完成省育乐任务的初中学生(含衔接班),加5分;全部完成省级艺术比赛任务的初中学生(含衔接班),加5分。
2、校内、区县各种艺术类比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学生,文艺类加5分,美术类加3分,最高可加5分。
3、小学六年级有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语言表现等相关方面的获嘉奖的个人或集体,可按每获得一次嘉奖加1分,最高加5分。
四、品德表现
1、获评江南中心那莲杯(全市)优秀学生,加10分;获评江南中心那莲杯(区县)优秀学生,加5分。
2、班级、学校、区县表彰大会评选表彰的,小学1-6年级、初中1-3年级,获评表彰级别为市级、区县级或以上(含)的,加2-6分, 小学6年级、初中三年级加5-6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3、学生会、团委会、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活动协会组织的评选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获奖学生,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对参加“阳光体育活动”的学生放宽体育竞赛项目加分资格,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浙江省中考加分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生需要掌握政策条款,积极参与到各项加分活动中,以获得更多的加分机会,并通过加分来提高自己的总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升学之路。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条款都非常详细,基本上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考虑,对加分政策的要求也比较明确,希望学生们认真阅读并按照规定参与各项活动,以期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