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系统多举措狠抓“六五”普法成效好

   日期:2022-08-11     浏览:700    

安康市教育系统多举措狠抓“六五”普法成效好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安康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要求,以构建民主、法制、和谐的教育环境为目标,以落实教育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学校为主阵地,以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课堂教学为主要载体,以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法制环境明显改善,有力推进了教育改革与发展,各类教育取得长足进步,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抓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督导室主任、主管局长、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上到下层层抓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和三级法制教育网络格局,逐级夯实工作职责。二是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和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制订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安康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共建美好安康”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各县区和各学校也制定了具体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好“四有”“四落实”。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会同市综治办研究制订了《安康市法制副校长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各学校均明确一名分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同时积极聘请辖区优秀政法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市现有798所学校(完小以上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坚持把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作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制订规划安排、评选程序评选标准,每年拟创建、验收、命名15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40所。五是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教育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纳入教育强县、“双高双普”“316”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违法违规的学校和个人不得评选表彰先进。六是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购买学习读本、印制宣传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岚皋、旬阳县教体局每年各安排1.5万元、5万元作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专项经费。

抓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法制教育内容,按规定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坚持上好每学期中小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实施法制教育“四进”(进课表、进课堂、进班级、进头脑)工作,切实保证“四落实”(课时、教师、内容、效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语文、思想与社会、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地理、历史与社会等骨干学科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并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旬阳县为学校统一配发了《中小学生法制知识读本》普法教材,白河县、石泉县分学段给中小学配发了自编教材。二是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通过组织团队和课外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参观访问等寓教于乐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定期邀请疾控、交管、消防、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校开展专题实践教育活动,通过鲜活的案例和模拟演练,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寒暑假,大力开展教育系统“大普法大宣传之小手拉大手”法律伴我行活动,号召学生积极争当法律宣传小卫士,通过发放倡议书和法律知识宣传明白卡、号召学生与家长共同观看法制节目或法制教育影片等途径,带动家长和家庭共同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家长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6·1"国际儿童节、"9·10"教师节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制作展板、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册、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五年来,该市教育局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青少年普法读本5000余册,接受群众相关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和标语800余幅。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印发宣传单、刷写标语、出板报、办专栏、组织活动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3万余次,参与师生达35万人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八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升国旗仪式、举办法制报告会、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印制法制宣传页、观看法制教育节目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四是不断拓宽法制宣传阵地。在安康教育网站开设普法政策法规专栏,大力宣传国、省重要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大众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潜移默化地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还积极探索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很多学校开辟微信、手机报、校讯通等平台,扩大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仅安康教育网累计宣传刊播各类法制教育新闻消息800余条。五是抓好弱势群体青少年法制教育。依法促进教育公平,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全省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规定,保障其子女平等享有入学、招生、考试等教育权利。积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积极推广石泉县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经验,依托中小学建立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建立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制度,重点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全市9.1万名留守儿童得到有效关爱。

抓学习培训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将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每年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内容、时间、任务、目标。建立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采取分散自学、专家辅导讲座等方式,不断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教育中心工作,把干部、教职工学法纳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例会、组织生活会、教职工大会,重点围绕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每周五下午组织集中学习。该市教育局修订印制了《安康市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安康市教育局改进工作作风若干制度》,为机关干部统一征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现行教育法规汇编》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六五”普法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读本,保证人手一册,供教职工自主选学。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形成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坚持培训考试不放松。定期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登陆陕西培训网进行在线学法,并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参加了网上无纸化普法考试,无一人缺考,成绩全部达到优良以上,达标率100%。狠抓新任领导干部岗前法制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参加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校长干部研修班”“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校长培训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专题培训,同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将《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门必考科目,并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基础课列入每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科目中。自2011年以来,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考试活动105场次,培训教育系统教职员工3.5万人次,多形式多途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教师依法执教的水平。

抓依法治理

一是规范实施政务公开。依法在政府网和安康教育网定期公布政务信息,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均设立了教育政务公开栏,张贴了教育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并将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制、改、废”并重,每半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依法或依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好教育行政复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三是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中省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加强教育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严格教育经费监管,规范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教辅资料发行选用规定,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保学控辍,定期开展教育法规督导检查,从建章立制和管理运行机制上不断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四是依法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依法审批管理民办学校。制订《安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化民办教育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无证办学清理整顿、非法集资排查等活动,认真组织民办学校年检,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五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完善内部管理,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定期开展校园矛盾纠纷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防控能力。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文化、工商、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每年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优化校内外治安环境,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发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文/周坤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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